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
投保须知:
投保年龄:出生满六个月以上、六十周岁以下
保险期间: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
缴费方式:趸交、年交、半年交和月交;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交
保险利益:
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,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:
一、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之起,生存至每三周年的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%给付生存保险金。
二、被保险人身故,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